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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做清明“掛紙”

《甘孜日報》    2014年04月08日

    客家人自北方遷徙到南方已有數(shù)百乃至上千年了,但至今還保留了許多古代的語言和習俗,清明掃墓之俗就是其中之一。
    客家人把清明期間掃墓活動叫做“掛紙”,意在慎終追遠,發(fā)揚孝悌。且并非一定在清明日那天進行,而是在“社日”過后就可以去掛紙。“社日”有“春社”和“秋社”,立春后第五個戊日為“春社”。“社”字由“示”和“土”組成,“土”是土地,“示”表示祭祀,所以社就是祭土地。早先的土地神只是神靈,后來逐漸人格化,叫做社公,俗稱土地爺。有時,土地神與谷神合祀,這就是古代所謂的社稷了。
   宋梅堯臣有《春社》詩云:“年年迎社雨,淡淡洗林花。樹下賽田鼓,壇邊伺肉鴉。春醪酒共飲,野老暮相嘩。燕子何時至,長皋點翅斜。”清明掃墓習俗,始于北宋末年。不過,那時候不拜老墓,只祭新墳。北宋詩人黃庭堅的一首清明詩云:“佳節(jié)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雷驚天地龍蛇蟄,雨灑郊原草木柔。人乞祭余驕妾婦,士甘焚死不公侯。賢愚千載知誰是?滿眼蓬蒿共一丘。”這些詩文,就是清明活動的寫照。隨后,清明掃墓之俗逐漸風行而成。
   客家人保留了這一傳統(tǒng)節(jié)日,每當清明將近,都要籌備三牲祭品,拜掃墓地,祭祀先人,以示不忘祖德;儀式莊嚴肅穆,簡單凝重,追源思本,風尚猶存。如今客家人不論走到天涯海角,每當清明,都不遠千里萬里回鄉(xiāng)掃墓,所謂“祖宗雖遠,祭祀不可不誠”,這是他們的傳統(tǒng)美德。
   掃墓掛紙首先是培墓,就是將墓園打掃干凈。因為祖先的墳墓相當于活人的住宅,若任其破壞荒廢、雜草叢生,則子孫心里難安。俗話說:飲水思源。因此,一年一度的清理荊棘野草、修復殘缺墳墓、填寫模糊碑文,讓祖墓煥然一新。
   然后將淋有公雞血的血錢紙(黃紙),壓在墳頭上,再將12張(遇有閏月則13張)黃紙繞墓地一圈,用石頭壓好。在墓碑前方下面的香槽上插上點燃的檀香、蠟燭。將攜帶酒食果品、紙錢等物品,恭恭敬敬地擺到墓地,將食物供祭在親人墓前,用托盤盛裝。盆上有煮熟了的一只大公雞、一大塊煮熟了的豬肉、一尾大魚,此外,還有米飯、水果等食品。再敬酒,祭拜。祭祀,這一程序很關鍵,一是寄托哀思,二是與先人相感,因為山有靈而無主,先人有主而無靈,與先人相感可以更好得到山川的靈氣。這就是風水。將紙錢(現(xiàn)代有冥幣)焚化,將酒圈篩住,最后放鞭炮送別。
  新中國成立以后,客家人同其他各地漢人一樣,仍有保持祭掃祖墓的習俗。到了“清明”這一天,祭掃烈士墓或烈士碑變得非常隆重了。他們抬著各式各樣的花圈或花籃,到烈士墓或烈士碑前致哀,以緬懷先烈對創(chuàng)建新中國的豐功偉績。
   另外,客家人還有掛野墓的習俗,在十字路口,擺在地上,然后再燒起香、紙以公祭那些“孤魂野鬼”(沒有后人祭掃的),以求保佑鄉(xiāng)村平安清潔,燒紙錢供那些游魂受用。其目的就是施舍一些給那些“陽上”沒有親人的鬼魂,以免它們因為窮而“作亂”,擾亂人間社會秩序,給“世上人”帶來災難。
    客家還有一種叫“做大清明”,相當于公祭,一般是祭奠族里公眾祖先或本地名人。但在瑞金澤覃鄉(xiāng)澤覃村的村民有一個例外,他們每一年都會為一個外鄉(xiāng)外姓人做大清明,就是祭奠已經(jīng)把生命和名字都融入在這里的毛澤覃烈士。(鐘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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