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 2015年03月26日
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根本尺度
堅定不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新華網(wǎng)北京3月25日電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4日下午就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保證司法公正進行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重要舉措。公正司法事關人民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司法體制改革的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根本尺度,堅持符合國情和遵循司法規(guī)律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勇于攻堅克難,堅定信心,凝聚共識,銳意進取,破解難題,堅定不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黃文藝教授就這個問題進行講解,并談了意見和建議。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認真聽取了他的講解,并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
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發(fā)表了講話。他指出,我國司法制度是黨領導人民在長期實踐中建立和發(fā)展起來的,總體上與我國國情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是適應的。同時,由于多種因素影響,司法活動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錯案、司法腐敗以及金錢案、權力案、人情案等問題。這些問題如果不抓緊解決,就會嚴重影響全面依法治國進程,嚴重影響社會公平正義。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司法體制改革高度重視,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緊緊圍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抓緊落實有關改革舉措,取得了重要進展。
習近平強調,司法制度是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發(fā)展,走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優(yōu)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必須在黨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要把黨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同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tǒng)一起來。
習近平指出,司法體制改革必須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體制改革成效如何,說一千道一萬,要由人民來評判,歸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公正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廣泛聽取人民群眾意見,深入了解一線司法實際情況、了解人民群眾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決了多少問題、人民群眾對問題解決的滿意度作為評判改革成效的標準。
習近平強調,要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凡是進入法官、檢察官員額的,要在司法一線辦案,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法官、檢察官要有審案判案的權力,也要加強對他們的監(jiān)督制約,把對司法權的法律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輿論監(jiān)督等落實到位,保證法官、檢察官做到“以至公無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把司法權關進制度的籠子,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民心田,讓老百姓看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習近平指出,司法體制改革必須同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適應,保持我們自己的特色和優(yōu)勢。我們要借鑒國外法治有益成果,但不能照搬照抄國外司法制度。完善司法制度、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遵循司法活動的客觀規(guī)律,體現(xiàn)權責統(tǒng)一、權力制約、公開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司法體制改革事關全局,要加強頂層設計,自上而下有序推進。要堅持從實際出發(fā),結合不同地區(qū)、不同層級司法機關實際情況積極實踐,推動制度創(chuàng)新。
習近平強調,問題是工作的導向,也是改革的突破口。要緊緊抓住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重大問題和關鍵問題,增強改革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的司法體制改革任務,都是看準了的事情,都是必須改的,要堅定不移落實到位。中央政法委和各牽頭單位要規(guī)劃好各項改革出臺的時機、方式、節(jié)奏,不斷推出一批群眾認可的硬招實招。中央政法單位要帶好頭,無論是制度、方案的設計,還是配套措施的推出,都要從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全局出發(fā),從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出發(fā)。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大力支持司法體制改革,抓好工作任務落實。對已經(jīng)出臺的改革舉措,要加強改革效果評估,及時總結經(jīng)驗,注意發(fā)現(xiàn)和解決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要下功夫凝聚共識,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形成推進改革的強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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