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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抓縣委關鍵 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基層延伸

四川日報    2016年06月30日

    ● 市(州)委書記審核所轄縣(市、區(qū))委書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并“簽字背書”,縣(市、區(qū))委書記審核班子成員責任清單并“簽字背書”
  ● 推行全程記實,建立縣(市、區(qū))委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全程記實制度
  ● 推行縣(市、區(qū))委領導班子成員向同級紀委述責述廉,每年底前向同級紀委提交述責述廉報告
  近日,我省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進一步推動縣(市、區(qū))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抓住縣委這個關鍵,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向基層延伸,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我省各地已普遍推行責任清單,但從實際情況看,責任清單推動主體責任落實的基礎性作用還需進一步強化,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6月24日,省紀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意見》對此作出規(guī)范,根據崗位特點和分管領域,細化規(guī)范了縣(市、區(qū))委書記履行領導責任、強化組織推動、加強教育監(jiān)管、保持清正廉潔等主體責任具體內容,明確責任范圍,細化工作措施。市(州)委書記親自審核所轄縣(市、區(qū))委書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并“簽字背書”,縣(市、區(qū))委書記親自審核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并“簽字背書”,鎖定責任內容,作為問責依據。清單審定后,于每年4月底前報上級紀委備案,其中,縣(市、區(qū))委書記責任清單需報省紀委備案。
  如何加強日常監(jiān)管,督促履責到位?《意見》開方抓藥:推行全程記實,利用信息系統(tǒng)、責任臺賬、記實手冊等方式,建立縣(市、區(qū))委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全程記實制度,作為履職盡責、責任倒查的重要依據;強化日常督查,縣(市、區(qū))委書記每半年牽頭對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市(州)紀委每半年對縣(市、區(qū))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探索同級監(jiān)督,深化述責述廉?!兑庖姟访鞔_,推行縣(市、區(qū))委領導班子成員向同級紀委述責述廉,每年底前向同級紀委提交述責述廉報告,在一屆任期內向縣(市、區(qū))紀委全委會作一次大會陳述,并接受縣(市、區(qū))紀委委員的詢問質詢。“這將作為縣(市、區(qū))紀委監(jiān)督同級黨委的有效載體和抓手,對民主測評結果較差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進行誡勉談話或組織處理。”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說。《意見》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責任追究工作,對縣(市、區(qū))委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多發(fā)頻發(fā),選人用人失察,巡視、巡察整改不落實等,堅持“一案雙查”,嚴肅追究責任,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形成有效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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