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21年07月26日
“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最高可獲 1000 萬元資金支持
本網訊(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彧希)四川省重大技術裝備第一臺(套)裝備、第一批次新材料、第一版次軟件,將獲得最高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7月19日,省經信廳、省財政廳聯(lián)合印發(fā)《四川省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認定管理辦法》,鼓勵和引導企業(yè)在重點產業(yè)領域積極開展創(chuàng)新研制。
“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是指經過創(chuàng)新,其品種、規(guī)格、架構或技術參數(shù)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但處于市場推廣初期的首臺(套)或批(次)成套設備、整機設備及相關核心部件、控制系統(tǒng)、基礎材料、軟件系統(tǒng)等?!笔〗浶艔d重裝處相關負責人說。
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主要目的是鼓勵和引導企業(yè)在重點產業(yè)領域積極開展創(chuàng)新研制。重點產業(yè)領域包括航空與燃機、軌道交通、智能裝備、電子信息等“16+1”重點領域,以及重大工程施工裝備、農機裝備、應急裝備、醫(yī)療裝備、民生裝備等。
省經信廳牽頭制定了《四川省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符合《目錄》的產品,可申請“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認定。
“認定結果分為國內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和省內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兩種?!痹撠撠熑吮硎荆瑖鴥仁着_套首批次首版次在同類產品中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省內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在同類產品中應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此外,申請認定的企業(yè)和產品,還應符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性能可靠等條件。
《管理辦法》提出,對經認定列入《四川省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公告》的產品,按不超過認定后第一年度產品銷售合同金額的5%予以銷售獎勵,單個產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研制單位和用戶單位均在省內的,獎勵資金的30%獎勵給研制單位,70%獎勵給用戶單位;用戶單位在省(國)外的,只對研制單位進行獎勵。
此次《管理辦法》新增創(chuàng)新突破補助。對經認定列入《公告》、實現(xiàn)銷售的第一臺(套)裝備、第一批次新材料、第一版次軟件,技術水平處于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的,根據產品銷售合同金額,在省級工業(yè)發(fā)展資金中予以研制企業(yè)創(chuàng)新突破補助。國際、國內領先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支持比例分別不超過銷售合同金額的30%、20%,支持金額均不超過1000萬元。
《管理辦法》還提出保費補貼等扶持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臺(套)或批/版(次)產品只能享受創(chuàng)新突破補助、保費補貼、銷售獎勵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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