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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康定抗震救災期間穩(wěn)控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

《甘孜日報》    2014年11月23日

各生產經營者:
  一、康定大震剛過,余震不斷,給我州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害。康定地震牽掛全州人民的心,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全國各族人民正以不同方式投入我州抗震救災的滾滾洪流之中,國難當頭,為切實做好康定"11.22"抗震救災工作,確保災區(qū)群眾基本生活平穩(wěn),保持糧油肉蛋、蔬菜、食品、飲用水等群眾基本生活必須品和災區(qū)恢復重建相關鋼材、磚、水泥等建材物資價格基本穩(wěn)定,各生產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guī)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guī)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guī)定》等價格法律、法規(guī),不得乘地震災害之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生產經營者要切實加強價格自律,誠信經營,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不得突破我州2014年11月22日的價格水平。
  三、經營者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必須明碼標價,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和消費者的監(jiān)督。
  四、生產經營者不認真執(zhí)行價格法律、法規(guī)和穩(wěn)控物價政策,有囤積居奇、相互串通、變相漲價、操縱市場價格、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者,將嚴格按照價格法律法規(guī)從重以快頂格處罰。
  五、我委已派出多路檢查組分赴各地開展價格告誡和明察暗訪,并熱忱歡迎社會各界舉報價格違法行為,凡舉報一經查實,將給予舉報者一仟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現(xiàn)金獎勵,并為舉報者絕對保密。價格投訴舉報電話:12358,2834680
               特此公告
                  201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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