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姜濤)4月9日,瀘定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當庭對“9.25”交通事故肇事司機張某進行宣判,一審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2014年9月25日21時許,被告人張某酒后駕車途經瀘定縣瀘橋鎮(zhèn)瑞金路時,與四名被害人相撞,致三人當場死亡、一人受傷。被告人張某在次日凌晨向瀘定縣公安局投案。該事故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造成惡劣影響。案件提起公訴后,瀘定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合議庭嚴格按照刑事案件的審理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