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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十舉措貫徹落實《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

本站原創(chuàng)    2016年10月05日

    本網(wǎng)訊(局辦)2014年1月1日,《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正式實施以來,甘孜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村(組)組織召開宣傳動員大會9800余場(次),印發(fā)宣傳資料 170萬余份(張、冊),出動宣傳車輛1.2萬余臺次,發(fā)送手機短信60余萬條,全面開展《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宣傳教育,并采取十項舉措全面貫徹落實該《條例》。
    全面落實森林防火工作責任。每年,甘孜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村(組)、農(nóng)戶及林區(qū)經(jīng)營主體單位層層簽訂森林防火工作責任書30余萬份,確保責任落實無盲區(qū)、無死角。并從2014年起實行森林防火工作黨政同責制,實現(xiàn)黨委、政府責任同履行、同追責。
    全面建立健全組織指揮體系。甘孜州人民政府、18個縣(市)人民政府、325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全部設置了森林防火指揮部, 7個縣(市)及325個鄉(xiāng)(鎮(zhèn))由政府“一把手”親自擔任指揮長,甘孜州森林防火指揮部和6個縣(市)配備了專職副指揮長,有430余名專(兼)職人員開展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全面完善火災防控長效機制。甘孜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及時修訂完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辦法)》。甘孜州委、甘孜州政府先后制定和出臺了《甘孜藏族自治州林區(qū)野外用火管理辦法》《甘孜州森林防火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責任暫行辦法》,縣(市)、鄉(xiāng)(鎮(zhèn))結合實際制定了森林防火工作獎懲辦法、林區(qū)野外火源管理辦法、巡山護林監(jiān)管辦法、進山入林管理辦法等,鄉(xiāng)(鎮(zhèn))、村(組)將森林防火工作納入了鄉(xiāng)規(guī)民約、村規(guī)民約。
    全面懲處林區(qū)野外違規(guī)用火。嚴格執(zhí)行《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林區(qū)野外火源管理辦法》《甘孜藏族自治州林區(qū)野外用火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自2014年以來查處林區(qū)野外違規(guī)用火人員163人,處罰違規(guī)用火企業(yè)25家。
    全面督查整治森林火災隱患。各級黨委、政府和森林防火機構始終堅持一級督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督促檢查機制。2014年以來,累計組織3600余批次森林防火工作組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累計排查整治森林火災隱患1100余起。
    全面加強專業(yè)撲救隊伍建設。全州組建森林消防專業(yè)隊伍26支1946人,九龍等9縣森林消防專業(yè)撲火隊伍實行了集中駐訓,206個重點林區(qū)鄉(xiāng)鎮(zhèn)組建了30至50人的群眾義務森林消防隊伍。
    全面強化森林火災撲救處置。一旦發(fā)生森林火災,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辦法),務求實現(xiàn)“打早、打小、打了”。 3年來,成功處置森林火災51起,在盡最大努力減少森林資源損失的同時,確保了撲救人員安全。
    全面開展防火工作目標考核。2014年《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施行伊始,甘孜州委、甘孜州政府庚即將森林防火工作納入了甘孜州委、甘孜州政府對各縣(市)黨委、政府的目標績效考核。2016年,甘孜州委、甘孜州政府再次決定將森林防火工作作為對各縣(市)目標績效考核一票否決的事項之一,并實行森林防火工作責任金保障制度。
    全面提升森林火災防控能力。甘孜州、縣(市)將森林防火工作相關經(jīng)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近年來州縣每年解決森林防火專項資金2000余萬元,森林火災防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全面執(zhí)行森林防火應急值守。防火期內(nèi),全州嚴格執(zhí)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各地森林防火機構密切關注火情動態(tài),及時核查報告衛(wèi)星熱點和報警電話,科學調(diào)度處置森林火災,嚴格執(zhí)行火情報告制度,確保了信息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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