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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感謝信背后的故事

《甘孜日報》    2016年05月16日

    ■ 楊志軍 烏曉東
    日前,州公安局領導收到了一位選派到理塘縣當駐村“第一書記”的公安民警寫給組織的感謝信。一位公安民警為何要給組織寫感謝信?原來這封特殊的感謝背后隱藏著一個公檢兩方組織積極為困難民警排憂解難的故事。
    2015年,按照州委、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州公安局選派了陳東杰等的10名機關民警到理塘、道孚兩地擔任駐村“第一書記”。當時,陳東杰向組織隱瞞了家庭存在困難的實事,積極下沉到理塘縣下木拉鄉(xiāng)查卡村擔任“第一書記”,主動作為,真幫實扶。
    自選派“第一書記”們到基層工作后,州公安局黨委一直關注著他們的工作和生活。今年初,陳東杰所在的州公安局第五黨支部了解到:陳東杰的妻子在稻城縣檢察院工作,兩人一直兩地分居,家中1歲的女兒和患重癥的父親全靠年邁的母親照顧,陳東杰作為家里頂梁柱,又遠被選派到理塘縣下木拉鄉(xiāng)工作。“陳東杰的家庭存在困難,他卻緘口不言,一直安心在理塘為牧民群眾增收致富忙碌,我們有責任和義務幫助他解決后顧之憂。”州公安局第五黨支部主動與州檢察院銜接,請求其愛人所在單位幫助把愛人調到康定市工作,為陳東杰分憂。
    看到州公安局黨委為一位普通民警奔走求助的舉動,州檢察院黨組特事特辦,立即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并與今年4月15日正式將陳東杰妻子借調至州檢察院工作,解決了陳東杰的后顧之憂,讓他以更好的精神狀態(tài)投入到扶貧攻堅工作中去。面對組織及時伸出的援助之手,陳東杰無比感動,提筆向組織寫了一封感謝信:“感謝州公安局、州檢察院、州局支隊幫我把妻子借調到州檢察院工作。我一定不負組織的信任與重托,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帶領全村農牧民群眾脫貧致富奔小康......”
    4月21日,州公安局派人專程將感謝信送至州檢察院,并代表州公安局機關黨委致以由衷的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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