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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警方迅速轉移安全引爆

《甘孜日報》    2016年10月26日


民警將疑似炮彈裝箱。
  ▉熊強 本網記者 馬建華 文/圖
  “好懸!原來我們挖到的是一枚年代久遠的炮彈,幸好及時通知警方進行了處理,不然后果不堪設想。”19日上午,當得知自己挖到的疑似炮彈已被警方成功引爆后,當事民工驚出了一身冷汗。
  10月18日13點50分,康定市公安局巡邏警察大隊接市局指揮中心轉警:幾位民工在清理爐城南路涵洞坑道的時候,挖出一枚疑似炮彈的物體。
  市公安局巡邏警察大隊聞警而動,當日值班的二中隊隊長王捷帶上民警徐猛、扎西、楊力一等人火速趕到現場,考慮到該涵洞位置臨近一在建小區(qū),工地工人較多,民警們首先采取徒手托取,平緩移動的方式將疑似爆炸物移放至遠離人群的安全地帶,并建立三層警戒,疏散周圍群眾和工人。同時,通知交警部門配合,隨時準備采取措施確保周邊環(huán)境的進一步安全和交通秩序正常。市公安局黨委獲悉后也高度重視,立即派出具有排爆工作經驗的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劉莊前去指導。經過一番周折,將疑似爆炸物安全帶離。經確認,該疑似爆炸物是一枚炮彈,但由于被埋藏時間較久,表面銹蝕嚴重,根本無法判斷其來源、型號、性能和生產年份,但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排爆民警決定采取引爆方式進行徹底排爆解除隱患。排爆民警邀請民爆公司有資質的爆破員在安全地點對其實施了爆破。
  康定警方提醒,康定在建工程較多,如果發(fā)生類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公安部門報警,切忌不要采取隨意移動,隨意放置,重擊重壓,隨意丟棄等手段處理疑似爆炸物。在觀察爆炸物的過程中,靠近火源,帶入室內,強光照射,硬物敲擊、穿刺等,以免發(fā)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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