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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農項目急需“共辦一桌席”

甘孜日報    2018年03月27日

      ■謝臣仁

     在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指引下,以支農強農惠農項目為代表,一大批人財物向鄉(xiāng)村聚集,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缺乏持續(xù)性、形不成合力等問題,亟待破解。(央廣網·321)

   201710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全面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201824日,公布了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意見》。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已成為黨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實施中,支農項目作用巨大。但現實中,支農項目往往涉及多個部門,各部門各做各的事、各唱各的調、各炒“自家菜”,難以“共辦一桌席”,其經濟效益、功能作用、社會影響不能凸顯。

     要真正發(fā)揮支農項目的“造血”功能和輻射作用,必須改變支農項目 “單打獨斗”“獨唱一臺戲”的局面,做好項目統籌、資金整合,實現“共辦一桌席”的集聚效應。

    要實現支農項目 “共辦一桌席”,需要強化規(guī)劃,切實有序推進。要實現支農項目“共辦一桌席”看似容易做則難,要預先想到其復雜性,做好預案、避免風險,真正找到“合并點”和切入點,要按照“先易后難、重點突破、分期實施、穩(wěn)妥推進”的原則,切實有序推進,力爭把好事辦好。

    要實現支農項目 “共辦一桌席”,需要強化統籌、實現合并管理。要按照事權劃分,推進支農項目有效整合。在從下至上完善支農項目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的基礎上,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則,圍繞重點區(qū)域、重點產業(yè)、重點項目實行“1+N 的形式“打捆”實施,進行資金整合,減少內耗,竭力避免“撒胡椒面式”的資金投放模式。

    要實現支農項目 “共辦一桌席”,需要強化合作、實現聚集效應。要嚴格堅持“各負其責、優(yōu)勢互補、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按照不改變部門職能和責任的要求,形成“各炒一盤菜、共辦一桌席”的工作機制。要避免因為整合而形成相互推諉、消極應付,造成“三個和尚沒水吃”的局面;要讓各部門充分發(fā)揮能動性和協作性,形成科學考核機制,實現“管理不變、各記其功”,使“1+N”變散為聚、攥指為拳,真正做到“集中力量辦大事”。

    實現支農項目 “共辦一桌席”,我們追求的不只是“加法”作用,而是產生“乘法”效應。相信只要我們用心把工作做細做實,支農項目一定會在全面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中發(fā)揮推動農村、發(fā)展農業(yè)、惠及農民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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