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2年04月26日
記者專訪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譚成
◎本網記者 岳詩蕊
4月14日,《甘孜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管理辦法》通過十三屆甘孜州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為進一步了解此項惠及全州的民生政策,本報記者專程采訪了甘孜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譚成。
問:為什么出臺《甘孜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管理辦法》?
答:州委、州政府始終堅持把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為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緊盯民生熱點難點問題,讓發(fā)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為進一步提高城鎮(zhèn)宜居水平和群眾居住品質,適應老齡化發(fā)展形勢,不斷滿足群眾養(yǎng)老撫幼需求,州第十二次黨代會和州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安排部署了宜居工程、老舊小區(qū)改造等系列民生工作,并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納入2022年度州級民生實事大力推進。我局在深入調研基礎上,會同州財政局編制了《甘孜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財政補助管理辦法》,著力減輕城鎮(zhèn)居民在加裝電梯上的負擔,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
問:《辦法》關于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補助范圍涉及哪些呢?
答:申請補助需滿足三個基本條件,一是各縣(市)城區(qū)范圍內2015年5月底前建成投用、具有合法權屬、未設電梯的4層及以上住宅,且不屬于單一產權或個人自建房;二是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棚戶區(qū)改造計劃;三是滿足國土空間規(guī)劃、建筑設計、抗震、結構、消防等相關要求。
問:《辦法》中涉及補助標準是怎樣規(guī)定的?
答:根據《辦法》規(guī)定,增設電梯所需建設和營運維護由業(yè)主承擔,對符合政策條件的增設電梯項目,按照“先建后補”原則給予專項資金補助。具體標準按州、縣每部總造價的40%給予補助,補助上限每部不超過25萬元。其中州、縣財政按4:6分級承擔。在我州補助基礎上,我們也將積極爭取省級獎補,通過省、州、縣三級補助,居民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自籌資金將降低至50%左右。
問:申請補助的具體流程是什么?還有其它規(guī)定嗎?
答:根據《辦法》規(guī)定,主要有申報、審核、兌付3個主要程序。增設電梯工程竣工驗收并備齊申報材料后,由增設電梯所在小區(qū)業(yè)主委員會或增設電梯樓棟業(yè)主向縣(市)住建局提出書面申請;再由州、縣(市)住建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審核;最后州級補助部分由州住建局和州財政局審核后下達縣(市)財政部門,而縣(市)財政部門負責將財政補助撥付至申請人指定賬戶。
特別說明的是,對未取得建設規(guī)劃許可、私自建設施工、擅自更改設計圖紙、不按圖施工,以及通過非法融資、欺詐、惡意競爭、虛假宣傳等方式參與電梯增設的,不予補助。
為落實好州委、州政府對此項民生工作的關懷,我局將會同州財政局加大宣傳、指導力度,確保全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有序有力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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